2007年12月12日在义乌瑞鑫蒙迪欧4S店东阳分公司提的车子,买后的全部资料已转入义乌4S店,结果在2008年2月5日车子因为发不起来拉进4S店,一直没有回应,2月10日我到4S店,查后说明是电路板烧了,我的车子总共行程2600公里,就市区开开。到农历初八我再次到4S店,看到了我在初五那天投诉到蒙迪欧总部投诉的事情经过的一张打印的记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连车主的名字都不是我,我只是一个联系人,为什么会这样子呢?付了钱居然车主不是自己?付了新车的钱会是
二手车吗?让我疑虑重重?难怪车子才开了2600公里就出现了一连串的毛病,和4S店交涉也一直没有结果,他们不肯承认车子是
二手车,但为什么会车主另有其人呢?我要求退车,公司不肯,我不但对车子的本身质量有严重的怀疑,更对4S店的销售诚信产生严重的怀疑,是不是义乌长安福特的店里卖的车子全都是早有主人的车子呢?到总部投诉也一直没有答复,已经一个多星期了,义乌4S店也一直回避这个我要退车的问题。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呢?